关于征集与遴选省教育科研成果稿件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精神,落实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印《湖北教育科研成果要报》的工作安排,积极争取我校优秀科研成果刊发,根据《湖北教育科研成果要报管理办法》,现将湖北省教育科研成果稿件的征集与遴选工作安排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实施
(一)《湖北省教育科研成果要报》是省教育厅健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和转化机制的重要举措,具有创新性与实效性。其成果稿件的征集与遴选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我校科研建设新的工作内容,我校推荐的稿件的数量与质量反应了我校教师的科研水平与科研态度,各单位与个人应充分重视。
(二)本次稿件征集对象为我校2016年以来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详见附件1)。各课题负责人为本项工作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负责督促与指导,科研处每年度将稿件刊载情况进行校内通报,并加强相关考核制度建设。
(三)为突出择优兼顾公平,原则上一般课题总计至少推荐1篇稿件,重点课题总计至少推荐2篇稿件。考虑到成果孕育周期,每年约征稿2次,初步拟定上半年为6月份,下半年为12月份。本次征稿截止期为2023年12月1日。
二、稿件要求
(一)成果内容
稿件主要来源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经结项的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详见附件1),重点课题以及承担的省教育厅教育智库研究成果优先报送。稿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选题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2.标题观点化;
3.内容体现较高的理论含量和应用价值:
4.分析深入透彻,言之有物,持之有据,充分运用新数据、新案例;
5.所提建议务实管用、具有可操作性,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
6.观点鲜明,逻辑缜密,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
(二)稿件格式
1.稿件由标题、正文、承担的课题名称及课题组成员等部分组成。
2.正文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现状及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三个基本部分,总篇幅不超过 3000 字。
3.字体为仿宋四号,1.5倍行距。
三、遴选流程
(一)课题组申报。课题负责人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研讨、整理,根据内容要求择优推荐至学院,各学院签字盖章提交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56958541@qq.com。
(二)校内遴选。在收稿截止后一周内,科研处组织校报编辑及学术委员进行稿件遴选,对拟推荐稿件予以3个工作日公示。
(三)成果推荐。拟推荐稿件进一步修订完善,由科研处统一组织提交湖北教育科学规划办,并协调后续刊载事宜。
(四)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攀泽 18071805288
附件:
2.附件2:关于印发《湖北教育科研成果要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研与对外交流处
2023年11月7日